台党校【2010】7号
关于2010年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
台州教学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更好地适应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形势新任务,努力培养一批具有扎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丰富专业知识的高素质领导干部和理论人才,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经我校与省委党校商定,省委党校决定继续在台州市委党校设立研究生教学班,招收2010年在职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2010年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台州市委党校教学班为行政管理专业,计划招生50名,学制三年(2010年9月-2013年7月)。
二、招生对象、条件
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干部及具有发展潜力的正科级干部。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毕业;品德优良,身体健康,能坚持在职自学和到校面授。
三、招生办法和报考名额控制
招生采取自愿报名、组织审定、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
报考名额:市直单位一般各报1人,自愿报名后,由本单位确定人选;各县(市、区)一般各报6人,自愿报名后,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确定人选。
报名人员须于2010年3月23日至4月10日登陆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网页(http://yjs.zjdx.gov.cn/)进行网上报名,市级单位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4月12日前确定报考人选, 4月13日至4月16日考生到台州市委党校进行现场确认,经省委党校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6月份的入学考试,根据成绩由省委党校择优录取。
四、学习方式和毕业文凭
在职研究生教学采取学员自学与集中面授、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法,集中面授一般安排在周六、日两天。面授地点在台州市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由省委党校统一组织教学管理。学员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颁发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毕业证书。
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招生简章。
附件:中共浙江省委党校2010年在职研究生台州市委党校教学班招生简章
中共台州市委党校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